“由于区块链采用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篡改、集体维护、可靠数据库、公开透明等特征,被业界认为是天然适合版权保护的技术。”在11月8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主办的“区块链技术与版权保护”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主任白连永这样介绍区块链与版权的关系。
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确权、版权交易、司法审判证据链保存等方面均有应用,一些平台和企业正在进行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版权保护的探索。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想要用好区块链,还有不少路要走。
研讨会上,多位法官、区块链技术专家、法学学者、区块链技术应用企业负责人等共同探讨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和交易管理上的创新性应用以及所面临的风险与难题。
可实现确权、存证、追溯盗版源头等多种功能
今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区块链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早在2016年10月,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便指出:“使用区块链技术,可以通过时间戳、哈希算法证明一段文字、视频、音频的存在性、真实性和唯一性。”2018年9月7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这一司法解释确认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应用中的合法地位。
那么,在版权领域,区块链技术到底有哪些优势呢?
“当前版权内容市场存在确权存证可信度低、维权溯源举证困难等问题。而高可信版权区块链服务平台可以设置不同的节点,比如取证节点、维权节点、确权节点、可信第三方节点等。”北京邮电大学区块链实验室主任马兆丰说,通过高可信版权区块链,配合加密手段,可以实现确权、存证、追溯盗版源头等方面的多种功能。
中国传媒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姜正涛从密码学角度解读了区块链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关系。他说:“密码学过去是‘赔钱’的技术,属于纯开销。有了区块链之后,计算结果本身就有价值,比如电子货物、比特币、版权信息等本身就具有价值,所以区块链反过来激活了数学和密码学的新应用。”而且,区块链可以记录所有发生的交易,可以有效避免造假。另外,区块链对低价值、实时产生的版权数据记录的成本比较低,相较于传统做法,区块链可以节省权利人提交材料、等候审批的人力物力,对于作品价值比较低但是数量大的作品,可以提供较好的保护渠道。
区块链产品有“弯道超车”的可能
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在版权领域,不少企业已经将区块链与版权管理结合起来,也有不少版权方正在密切关注相关技术发展的动态。
爱奇艺公司法务总监胡荟集说,爱奇艺除了视频以外,还有游戏、文学、电商等产品线,与版权产业有关的内容产品资源非常丰富。“我们对于版权产业保护的需求非常旺盛,也非常紧迫。”胡荟集介绍,对于打击盗版,爱奇艺公司投入了许多人力物力,不仅关注线上,还要关注线下,取证压力很大。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走向国外,还会有国际版权保护合作方面的要求,所以爱奇艺法务团队近几年非常关注区块链发展。
知安视娱公司首席执行官张海永同样表达了对于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关注。他提到,4K、8K视频产业里,内容版权保护非常复杂,要融合各种技术。知安视娱公司在过去几年中也一直在与好莱坞的头部内容制片商探讨如何用区块链提升版权保护的效能。
“在存证、取证、版权‘出海’及孵化、融资等领域,区块链产品有进行‘弯道超车’的可能,未来是非常值得期待的。”西安纸贵科技有限公司海外运营总监李骅飞介绍,西安纸贵科技有限公司运用区块链进行版权登记的服务在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和克拉玛依编剧节上都得以成功运用,其公司推出的“纸贵区块链版权存证平台”被评选为2018年“可信区块链十大案例”。
小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胡日查提到,在版权应用场景中,小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开始了确权、版权保护、版权交易等方面的尝试,开发了确权通、犀书匠、小犀画廊等具体应用工具。在司法公证方面,小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证机构合作,将区块链运用到公证中,给公证带来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可以进行在线公证,另一方面,运用区块链进行公证的成本相对于现有公证方式来说有大幅度的下降。
技术要与已有条件相结合才“靠谱”
虽然我国司法部门肯定了区块链取证技术,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存在很多问题。
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张博提到几个方面问题,第一,区块链应用于司法的研究成果和历史资料较少,学术积累比较薄弱,相关理论没有形成体系。第二,立法缺失。国内外没有相关的专门立法对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新型取证方式予以相应的规定。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区块链存证的规定应用范围仅限于3家互联网法院。第三,国家没有出具区块链的技术标准,行业规则尚未形成。张博与同事之前在走访调研中发现,很多人对于区块链缺乏统一的认识。第四,对于存证公司没有设定准入制度,行业监管比较缺失,目前存证公司开办和经营不需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电子许可证,仅仅有备案证明,缺乏效应资质的审核。这让法官往往需要从平台资质、中立性、举证技术、存储过程、是否有可验证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证据的可信度。第五,当事人对区块链存证技术概念认识比较模糊,即使是专业律师也不例外。比如,有的律师会在庭审中仅仅出示一份电子证书,但这是不够的,还需要与之相关联的证明公司存证的资质、存证流程以及验证过程的证据。此外,法官认定证据也存在一定的障碍,目前法官对于区块链证据的认定仍然处于探索之中,没有成熟的规则。
“在单一系统里进行版权的维护、追溯比较容易,但是在不同平台之间实现互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姚欢庆提到,著作权与其他权利不同,比如一部文学作品,稍微改几个字,可能在区块链认证时会被认为是两个不同的作品,但是在司法认定上是不构成侵权的。所以,区块链并非万能,比如它无法解决侵权比对问题。因此,在姚欢庆看来,技术应该和已有的条件相结合,比如让区块链技术公司与公证机构合作,在公证处现有规范下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升级,这才能够真正让技术帮助人类解决法律问题,实现权利的保护。
那么,未来,对于区块链的应用该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
在张博看来,虽然区块链在司法中的应用也给法官带来了挑战,但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总会给传统审判带来很多挑战和问题。“我认为,一方面法官需要具备勇敢的探索精神,在相对保守和滞后的法律规定以及新类型案件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同时,要想真正让区块链技术扎扎实实落地,还需要每一位参与者更进一步施展拳脚、填补空白,为司法和其他行业带来更多的福祉。”张博说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与犯罪学学院讲师苏宇提醒道,版权存证市场目前处于过渡期,并不是全部版权确权都要用区块链凭证,所以这期间会涉及不同存证方式的过渡问题。苏宇说:“区块链发展呼唤法律和政策规范,其中包括清晰的法律认证规则、合理的交易平台标准、动态监测与规制措施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通证应用规则。此外,还要有更加完善的监测措施,以抵御可能出现的风险。”(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