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变革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并明确要求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这为区块链概念股注入了信心,许多区块链概念股涨停。可以预期,接下来区块链领域将迎来一场百舸争流的欣欣向荣场景,这无疑有利于推动国内区块链行业的快速发展。
但在积极鼓励有准备、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投入钻研区块链事业的同时,也有必要刹住单纯的炒作风,为区块链行业的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易而言之,在鼓励的同时,需要加大力度打击国内大量涉嫌传销、诈骗的所谓币圈、链圈。因为币圈和链圈太多人,都是假借区块链之名进行传销和诈骗活动。
不得不说,区块链是个专业性非常强的新兴行业,其真正的核心不是其具有的独特技术,而是其秉承的机制设计思想和逻辑形式。
如今,人们一说起区块链,就会聚焦于它的机制设计思想和逻辑形式,如分布式记账、可追溯、全网共识、不可篡改、非对称加密、智能合约等。其实,不只这些,区块链真正的效果,是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
首先,区块链的机制设计思想,是基于程序正义确立市场和社会信任关系,为人们提供正确做事的程序正义。但区块链本身不能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如区块链所秉持的分布式记账、可追溯、时间戳、全网共识、不可篡改、非对称加密和智能合约等,主要是对信息进行证据链闭环,而无法对信息进行有效赋值。因为信息本身是不完备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价值评价。
当然,区块链的这种设计思想,通过全网共识、不可篡改等,为参与各方提供了激励约束相容的有效机制。这虽然会牺牲效率,但会直接在过程中排斥作假欺骗者。因为在区块链行业下,一旦被打上失信标签,那么就容易遭到排挤——没人愿意与一个涉嫌欺诈作假的人达成共识。
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区块链实际上有助于提高市场和社会自律自治的能力和效率,促进市场和社会的自洽性。
同时,区块链行业可以有效减轻政府他律的成本。很多时候政府的他律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成本较高,因此许多发达市场通过引入集体诉讼制度、辩方举证制度以及和解制度等降低行政发现和执法成本。
而一旦通过区块链机制思想改进和重塑经济社会生态,那么,区块链的这种全网共识、分布式记账、可追溯等等特征,就会提高行政和司法部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降低其行政发现和执行成本。
其次,区块链虽然具有完善市场、社会自律自治的能力,也具有对失信人用脚踢票的权利,但区块链不具有公权属性,其约束属于软约束,而非硬约束。这是国内所谓的链圈、币圈假借区块链之名,坑蒙拐骗、割韭菜、征收智商税频繁发生的原因。
为此,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行政司法部门一方面应该积极拥抱区块链,通过区块链的机制设计思想改造甚至重塑电子政务系统,使公权决策和执行流程实现可追溯、不可篡改等。
另一方面,行政司法部门也要加大对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护卫,杜绝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区块链之名,利用非对称加密等特权,行欺诈行骗之违法违纪行为。
简言之,在加大对区块链技术应用和研究的同时,也要树立区块链“不炒”的公序良法环境,净化市场的浮躁。(新京报)